夏学良

联系我们

姓名:夏学良
手机:15555001816
邮箱:15555001816@163.com
证号:13204201710605750
律所:振和律师事务所
地址: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九号金鹏九九广场8栋10F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犯罪类型> 正文

犯罪类型

生产伪劣化肥罪要判多久?

来源:滁州刑事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jjxsbh.com/   时间:2022/2/10 9:15:22

  生产假农药、假兽药、假肥料,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无效的农药、兽药、肥料、种子,造成生产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。

  一、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

  1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的既遂的,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生产假农药、假兽药、假化肥,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,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。

  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 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、假兽药、假化肥,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,或者生产者、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,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;

 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;

 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        

  二、生产伪劣化肥罪立案标准

  生产假农药、假兽药、假化肥,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,或者生产者、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
  1、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;

  2、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。

 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》(2001.4.5法释〔2001〕10号)第七条: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、销售伪劣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罪中“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”,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;“重大损失”,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;“特别重大损失”,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。

  综上所述,生产假农药、假兽药、假化肥、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,严重违反了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制度,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,对农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,应当以刑法予以打击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5555001816